推行“田长制” 守好“责任田” ——鄂尔多斯市加快构建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让每块耕地都有“守护人”

时间:2024-10-25 11:23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在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行“田长制”,市政府相继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实施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突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明确了“田长”设置要求和职责,市、旗区和苏木乡镇(街道)落实“田长制”职责,以及考核机制和监管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以“田长制”为基础支撑的全民耕地保护体系全面推广、不断完善,持续形成耕地保护的齐抓共管“一盘棋”格局,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严防非法侵占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保护优先、权责一致、全面从严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田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田长作用,坚决扛起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大力推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将耕地保护相关工作成绩突出的旗区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以长效合力保障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刚性约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按照国家部委及自治区要求,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各项既定任务,耕地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市耕地保有量超出保护任务8.2%,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更加可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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