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运输企业设立内部自用撬装加油装置相关事宜的咨询函

时间:2020-07-10    来源:
  姓名    段松涛***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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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关于物流运输企业设立内部自用撬装加油装置相关事宜的咨询函   
  正文    自然资源局: 为解决物流企业车用柴油加注难、加注路程远、减少物流企业成本,切实保障供应等问题,拟在物流园安放一台阻隔防爆式撬装加油装置,供物流企业内部使用。该装置为整体(一体化)设备,具有本质安全性(装置:长8米×宽2.5米) 该装置用于园区内入驻企业自用油的周转和车用柴油加注,仅使用单一零号车用柴油(闪点大于60℃,属非危险化学品范畴),曾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文件推广使用。 现就两个问题,征询贵局的意见: 1、该装置设备,依据《城乡规划条例》,是否属建(构)筑物范畴? 2、安放一台该装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请贵局尽快给出指导意见与书面回复,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我们将分别征求意见。 特致函咨询,谢谢!   
  处理部门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20-07-10
  答复内容   1.属于规划内建(构)筑物范畴2.需要办理规划及其他部门全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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