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结果公告
时间:2021-02-22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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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要求,《内蒙古北大池湖盐有限责任公司北大池盐湖芒硝、石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达拉特旗高头窑张美厚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无异议,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