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移关口抓巡查 下放重心除死角——鄂托克旗实施国土资源协查员制度纪实
时间:2010-07-0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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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从体制、机制入手,不断调整思路,改革制度,创新举措,管理效率得到提高,各项工作进步明显。特别在实行国土资源协查员制度方面,该局先行一步,成效突出。
一、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协查员试点工作
鄂托克旗地域辽阔,人口稀少;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众多。全旗国土总面积2.038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0.3万。境内已探明可供工业开采的矿产资源达16种,有矿山企业225家。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土地需求持续旺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矿产资源紧俏不减,利润丰厚,令市场人士趋之若鹜。在这种情况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所抬头,违法占地、偷挖盗采屡禁不止,保护资源的难度明显增加,鞭长莫及的情况在所难免。国土部门往往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常常捉襟见肘,顾此失彼。一些违法者趁机钻空子,从事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活动,而且屡屡得逞,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严重影响了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鄂旗国土资源局从2008年开始,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力图前移巡查关口,下放工作重心,消除管理死角,改进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违法现象。这一年,开展了国土资源协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先在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多发的苏木(镇)聘请了部分协查员,专门负责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协助国土所开展动态巡查,耕地保护,调解土地纠纷,报告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为当地群众代办用地手续。
为了使国土资源协查员尽快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该局对试点地区聘用的协查员进行了相关专业培训,明确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国土资源协查员聘任制度、例会制度和奖励制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基层国土所与协查员保持紧密联系,定期听取协查员的工作汇报,交流信息,传达上级文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促使协查员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到2009年底,各试点地区的协查员基本熟悉了工作程序,掌握了协查员应有的基本技能。一年多的时间里,协查员共发现违法行为34起,现场制止19起,上报15起,很好地发挥了协查员前哨作用。试点地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有了明显降低。
二、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2010年初,鄂旗国土资源局抓住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良好契机,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全面推行协查员制度,并得到旗委、旗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全旗聘任了36名国土资源协查员。根据以往经验,村级协查员除了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之外,还应当在群众中具有相当高的威信。否则,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信。因此,该局重点从村支书和村主任当中选择协查员,并且与苏木(镇)协调,将村级土地管理责任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范围。
——落实了协查员工资待遇。试点期间,协查员的工资待遇是由国土资源局自筹解决的。今年,旗政府决定,协查员的工资待遇全部由旗财政负担,为协查员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
——对协查员进行系统培训。在完成各嘎查(村)国土资源协查员聘任工作之后,鄂旗国土资源局会同各苏木(镇)政府,对协查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为国土资源政策、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国土资源基础知识等。按照协查员制度实施方案,这种集中学习培训每年都要组织1-2次。
——赋予协查员八大职责。一是配合旗国土资源局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
二是协助做好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及矿产资源的管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挖沙取土、未批先建、破坏耕地和在旅游景点、重要公路两侧违法建房等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活动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和当地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分局报告。
三是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台帐,对每次巡查时间、路线和发现的违法行为、制止情况、报告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是协助旗国土资源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控制点的保护等工作。
五是协助旗国土资源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用地、违法案件调查、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土地登记发证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六是协助旗国土资源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向国土资源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避让。
七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矛盾纠纷调解,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是及时反映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了协查员管理长效机制。对协查员的选聘范围、应聘条件、聘用程序、工作职责、日常管理以及考核、奖励办法都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使协查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特别对协查员的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对考核办法进行了量化。每个协查员都能对照考核细则检查自己的工作,对自己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能得到什么样的考核评价,都一目了然,十分清楚。
旗局与基层国土所、基层国土所与行政村,层层签订了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台账和业绩档案,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每年按照工作情况进行表彰奖励。采取这些办法和措施,使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实施协查员制度成效显著
鄂旗国土资源局实施协查员制度成效显著,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大大减轻了执法监察队在动态巡查方面的压力。兼职的协查员待遇并不高,费用也不大,但他们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在管理一线,在群众当中,他们扮演了政策法规宣传员、下情上达信息员、违法行为协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地质灾害安全员、国土业务助理员等多重角色,是国土部门
延伸到辖区边缘和每一个角落的管理触角,时刻掌握着一线的国土资源管理动态。正是他们的努力,减轻了执法监 察队的压力,使其能够腾出宝贵的时间去抓大案、抓要案。
二是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关口进一步前移,工作重心进一步下放,构筑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消除了管理上的死角,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利于将一部分重大违法案件消灭于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三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全面实施协查员制度,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全旗36名协查员共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49起。其中现场制止22起,报告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查处27起。由于协查员处在一线,可以随时出现在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违法者对此有所顾忌,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与上年同期相比,鄂托克旗上半年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率下降了32.6%。
四是为村民办事节约了时间和费用,提高了国土部门的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管理无止境,探索永不停。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在改革制度、创新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而可喜的一步,为本地区的同行提供了宝贵的示范,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断探索,勇往前行的信心。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
一、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协查员试点工作
鄂托克旗地域辽阔,人口稀少;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众多。全旗国土总面积2.038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0.3万。境内已探明可供工业开采的矿产资源达16种,有矿山企业225家。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土地需求持续旺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矿产资源紧俏不减,利润丰厚,令市场人士趋之若鹜。在这种情况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所抬头,违法占地、偷挖盗采屡禁不止,保护资源的难度明显增加,鞭长莫及的情况在所难免。国土部门往往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常常捉襟见肘,顾此失彼。一些违法者趁机钻空子,从事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活动,而且屡屡得逞,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严重影响了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鄂旗国土资源局从2008年开始,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力图前移巡查关口,下放工作重心,消除管理死角,改进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违法现象。这一年,开展了国土资源协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先在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多发的苏木(镇)聘请了部分协查员,专门负责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协助国土所开展动态巡查,耕地保护,调解土地纠纷,报告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为当地群众代办用地手续。
为了使国土资源协查员尽快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该局对试点地区聘用的协查员进行了相关专业培训,明确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国土资源协查员聘任制度、例会制度和奖励制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基层国土所与协查员保持紧密联系,定期听取协查员的工作汇报,交流信息,传达上级文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促使协查员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到2009年底,各试点地区的协查员基本熟悉了工作程序,掌握了协查员应有的基本技能。一年多的时间里,协查员共发现违法行为34起,现场制止19起,上报15起,很好地发挥了协查员前哨作用。试点地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有了明显降低。
二、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2010年初,鄂旗国土资源局抓住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良好契机,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全面推行协查员制度,并得到旗委、旗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全旗聘任了36名国土资源协查员。根据以往经验,村级协查员除了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之外,还应当在群众中具有相当高的威信。否则,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信。因此,该局重点从村支书和村主任当中选择协查员,并且与苏木(镇)协调,将村级土地管理责任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范围。
——落实了协查员工资待遇。试点期间,协查员的工资待遇是由国土资源局自筹解决的。今年,旗政府决定,协查员的工资待遇全部由旗财政负担,为协查员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
——对协查员进行系统培训。在完成各嘎查(村)国土资源协查员聘任工作之后,鄂旗国土资源局会同各苏木(镇)政府,对协查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为国土资源政策、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国土资源基础知识等。按照协查员制度实施方案,这种集中学习培训每年都要组织1-2次。
——赋予协查员八大职责。一是配合旗国土资源局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
二是协助做好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及矿产资源的管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挖沙取土、未批先建、破坏耕地和在旅游景点、重要公路两侧违法建房等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活动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和当地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分局报告。
三是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台帐,对每次巡查时间、路线和发现的违法行为、制止情况、报告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是协助旗国土资源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控制点的保护等工作。
五是协助旗国土资源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用地、违法案件调查、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土地登记发证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六是协助旗国土资源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向国土资源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避让。
七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矛盾纠纷调解,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是及时反映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了协查员管理长效机制。对协查员的选聘范围、应聘条件、聘用程序、工作职责、日常管理以及考核、奖励办法都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使协查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特别对协查员的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对考核办法进行了量化。每个协查员都能对照考核细则检查自己的工作,对自己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能得到什么样的考核评价,都一目了然,十分清楚。
旗局与基层国土所、基层国土所与行政村,层层签订了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台账和业绩档案,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每年按照工作情况进行表彰奖励。采取这些办法和措施,使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实施协查员制度成效显著
鄂旗国土资源局实施协查员制度成效显著,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大大减轻了执法监察队在动态巡查方面的压力。兼职的协查员待遇并不高,费用也不大,但他们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在管理一线,在群众当中,他们扮演了政策法规宣传员、下情上达信息员、违法行为协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地质灾害安全员、国土业务助理员等多重角色,是国土部门
延伸到辖区边缘和每一个角落的管理触角,时刻掌握着一线的国土资源管理动态。正是他们的努力,减轻了执法监 察队的压力,使其能够腾出宝贵的时间去抓大案、抓要案。
二是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关口进一步前移,工作重心进一步下放,构筑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消除了管理上的死角,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利于将一部分重大违法案件消灭于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三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全面实施协查员制度,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全旗36名协查员共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49起。其中现场制止22起,报告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查处27起。由于协查员处在一线,可以随时出现在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违法者对此有所顾忌,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与上年同期相比,鄂托克旗上半年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率下降了32.6%。
四是为村民办事节约了时间和费用,提高了国土部门的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管理无止境,探索永不停。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在改革制度、创新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而可喜的一步,为本地区的同行提供了宝贵的示范,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断探索,勇往前行的信心。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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