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调研报告

一、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016年以来,我旗实施验收耕地储备库项目1个,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木都柴达木村,项目名称为乌审旗嘎鲁图镇木都柴达木村耕地储备库,项目总面积201.705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99.06公顷,该项目2016年验收通过,截止目前,已补充耕地48.0866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批准立项9个,建设规模2735.24公顷,新增耕地380.91公顷,目前9个项目已实施完成,准备进行验收。
二、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批手续办理时限长,导致无法及时报批建设用地,存在边报边用、来批先用问题,建议将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批手续与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步进行加快审批进度。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的通知》(鄂国土资发〔2016〕251号)文件下达乌审旗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15000.00亩,在此基础上我旗增划了902.80亩优质耕地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5902.80亩,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的基本农田全部为水浇地,水浇地占比达到100%。
1.质量状况及分布情况
(1)质量状况。目前,乌审旗农用地利用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12-15等),耕地质量平均质量等级为13.34。其中基本农田利用等级为12等的面积为13989.8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4.43%;13等的面积为182241.74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57.72%;14等的面积为116494.15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36.89%;15等的面积为3038.71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0.96%。
(2)分布情况。乌审旗划定的全域永久基本农田覆盖全旗六个苏木镇、58个行政村,共7975个保护片块,其中:嘎鲁图镇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4723.3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7.83%;乌审召镇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4792.4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4.68%;图克镇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9512.1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9.34%;乌兰陶勒盖镇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5123.3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7.96%;无定河镇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51744.4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48.06%;苏力德苏木划定基本农田面积69868.90亩,占全域划定基本农田的22.13%。
2.我旗境内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有沙地柏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共划入永久基本农田7546.5487亩、37个片区,其中核心区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724.7871亩。经我局与沙地柏保护局对接,该保护区划定范围不符合实际情况,目前正在向上级申请调整保护区范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沙地柏保护局对接,做好保护区与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划定 工作。
(二)永久基本农田的整备区建设开展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文件要求,我旗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了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规模暂未确定,现正在摸底调查。
(三)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情况
1.遥感监测第二期监测图斑情况
经我局对下发遥感监测图斑坐标与我旗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套合,我旗境内存在遥感监测第二期监测图斑疑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1个、1.5亩,该图斑为蒙华铁路用地,共涉及3块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面积共计6.4亩。经我局对蒙华铁路报批界线、实际占用界线进行实地勘测核实,以及对遥感监测第二期影像图与2016年度国家下发变更调查影像图进行比对,蒙华铁路项目用地实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而是遥感监测第二期影像图存在位移。
2.自行发现问题图斑情况
(1)基本情况。经我局实地核实和基本农田数据库套合比对,发现我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4个,分别为美丽乡村示范点图克镇巴音淖尔嘎查主会场的蒙古包附属设施项目用地3.6262亩和农村道路0.1329亩,“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中无定河镇红进滩村羊棚及附属设施用地2.63535亩,苏力德苏木昌黄嘎查牛棚及附属设施用地2.948835亩。该4块图斑已上报自治区土地调查院拟进行补划,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2)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原因及工作建议。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展示全域旅游和旅游扶贫的实践成果,丰富“周末内蒙古”旅游产品,打造乡村旅游节庆品牌,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全面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乌审旗图克镇巴音淖尔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美丽乡村旅游节,并要求乌审旗委政府于2017年8月份前全部完成主会场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任务。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旗委政府在立项、选址、用地等手续未办理的前提下,允许当地农牧民修建蒙古包及附属设施等项目。该项目建成后,我局巡查发现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了解,该项目投资100多万元,如拆除将会对当地农牧民财产、利益造成损失。因此,我局建议在该项目所在地的嘎查村补划同等质量、同等面积的永久基本农田。
我旗“十个全覆盖”工程覆盖范围广、涉及用地单位和个人多,用地核查难度较大,因而出现“十个全覆盖”工程中有2个棚圈及附属设施项目占用基本农田5.5842亩的情况。经调查,占用基本农田的2个棚圈及附属设施已投入使用并为农牧民带来增收效益,如拆除将会对农牧民财产、利益造成损失。因此,我局建议在这两个项目所在地的嘎查村补划同等质量、同等面积的永久基本农田。
(四)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补偿机制情况
1.我旗存在个别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违反了基本农田“五不准”中的“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规定。
2.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补贴,我旗按照国家和地方粮食补贴规定进行补贴,由旗人民政府负总责,旗财政、农牧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包括粮食直接补贴、粮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即三项补贴和玉米生产者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标准分别为26.27元/亩和140.57元/亩。
(五)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相关部门规划不衔接,由于城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滞后,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导致部分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频繁调规,不利于基本农田保护。
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格,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广大农牧民保护意识淡薄。现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保护力度不足,经济发展是首要,农民保护意识不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依然存在。
(六)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1.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在编制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要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衔接,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
2.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3.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性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