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斯自然资源管理所围绕“乡村振兴”不断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时间:2018-10-16 10:54   来源:    保存:

   近年来,随着阿尔巴斯地区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嘎查、设施农业种养殖的深入推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兴未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获政策支持。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用地健康有序发展,阿尔巴斯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设施农用地管理,确保了用地项目及时实施。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备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资料审查工作,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使用范围的要求使用土地,禁止擅自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防止假借设施农用地名义建永久性住宅、餐饮、企业等项目的搭车行为。 

  二是强化批后监管,将用地使用情况纳入动态巡查范围,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三是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完善农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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