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土地 我们的未来——乌审旗自然资源局以监管促进土地资源保护纪实

时间:2020-09-09 17:31   来源:    保存:
  

  沙漠腹地,弥足珍贵;绿色生态,关乎未来。乌审旗内地貌类型以成分分为构造剥蚀地形、堆积地形、风积地形、黄土地形、河成地形五类;以形态分为波状高原、梁地、内陆湖淖、滩地(冲积湖积平原),流动与半流动沙丘、固定沙地、黄土梁和河谷地八种地类。地形分布特点:大部分为“梁地、滩地、沙地”相间,北部全为沙源,内多有柳丛,伴有沼泽、湖泊70多处;沙漠、滩地、梁地呈西北一东南条带状分布。土壤类型与其地貌类型相对应,对应梁地、滩地、沙地地貌的土壤类型分别为:栗钙土、草甸土、盐碱土或沼泽潜育土以及各类风沙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与土地违法等指标挂钩,构建政府主导的共同监管格局。依据“三调”成果,对接“三条控制线”,落实储备区划定,梳理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367号)文件精神的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确保新旧系统有序衔接。上半年全旗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3.5123公顷,已全部补充到位。2017年以来,自治区下达我旗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28个、总规模7.44万亩,总投资7449.21万元。除电力设施以外,已基本完工。另外,1个0.49万亩“先建后补”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80%,正在进行核量审计。完成向旗农牧业局移交验收项目21个、10.71万亩。、 

  二是强化资源利用与保护。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动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目标,切实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积极开展城镇、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制订,以及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更新和工业用地价格调查等工作。认真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改革措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文件要求,纳入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其中,对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对纳入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为此,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多措并举消化和利用供而未用土地,严防出现和形成新的闲置土地。要加快土地供应、补录供地信息以及对重复备案的建设用地批文予以撤销等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三是落实执法保护。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苏木镇,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该限批的要限批。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以及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典型案件,要重典整治。同时,认真做好卫片执法检查、例行督察、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以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我旗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分析,违法用地的面积比例为66.75%(如扣除蒙华铁路等国家重点项目后,违法比例14.48%),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提前行动,及早化解,认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严肃予以处理,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各类督察反馈的整改问题,我们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实现“零约谈”“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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