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之问题整改】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以案促改的精准性

时间:2021-12-06 08:20   来源:准旗自然资源局    保存:
  坚持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更是实现全旗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在准格尔旗委、纪委监委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的监督指导下,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党组以汲取近年来发生在全旗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为破冰之举,通过警示教育、查摆问题、深剖根源、完善制度、整改提高等举措,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
  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充分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找差距、对标杆、抓整改,并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按照“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思路,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代表召开以案促改推进问题解决协调会,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共同努力,使内蒙古崇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府家园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道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塑料中间体、内蒙古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小区、准格尔旗洪洲城大酒店等项目土地规划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受到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更提高了以案促改解决问题的精准性。
  今后,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将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紧紧扭住“责任”二字,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一手惩、一手治,实现惩和治同向、同步、同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推进、效应叠加,不断净化全旗自然资源系统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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