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金融潜力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20-11-10 09:00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保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大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血脉,不仅是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改善民生、消除贫困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近年来,西部农村牧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广泛动员金融机构主动服务,持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着力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金融扶贫工作取得扎实进展。
  当前,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农村牧区金融潜力的释放还有较大空间。首先是农村牧区经济金融规模相对较小,金融业务开展空间有限;其次由于农牧业产业周期长、见效慢,农村牧区信用环境尚不完善,合格的承贷主体不足,甚至一些农牧业企业财务基础不健全,抵押匮乏,难以得到金融信贷支持;再次是基层金融人才严重短缺,对金融政策和理念的运用相对欠缺,市场化作用发挥不足。金融扶贫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落脚点,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决胜时刻,尤需挖掘金融潜力,发挥金融作用。
  聚焦产业,构建“输血+造血”的长效机制。产业兴则群众富,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是金融扶贫的基础和条件,是利用金融资本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实现“造血式扶贫”的关键。在工作实践中,要注重把金融工具链接到产业链上,做好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结合文章。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结合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户的具体情况,制定扶贫产业发展计划,建立项目库,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运用“公司+合作社+农牧户”“公司+农牧户”等模式,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牧户收入水平。
  强化基础,打破制约金融扶贫的短板。“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只有基础工作强起来,才能凝聚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金融扶贫工作中,要深化乡村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大数据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分析和授信管理体系,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建立乡村诚信奖惩制度,为乡村长治久安、兴旺繁荣奠定坚实基础。鼓励金融机构下沉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服务点、设备、流动服务等在乡村全覆盖、无“盲点”。要加强基层扶贫政策宣传与金融知识宣讲,充分运用各类多元媒介渠道将扶贫政策和金融知识送门入户,提升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信用意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倾向。
  勇于创新,“量身”为脱贫攻坚定制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融资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服务融资”的思路,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运用“政+银+保+企+农”五位一体的风险共担方式,强化政府风险补偿,通过杠杆撬动,实现融资放大效应。要大力培育资本市场,积极帮助与农牧民、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带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探索设立扶贫建设开发基金,引入多元社会资本,调动国有、民营等各类资本积极性,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投入带动的方式,解决贫困地区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难题。
  盘活存量,让农牧民的“沉睡资源”变成“活资本”。盘活农村牧区存量资源,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大力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让农村牧区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让农村牧区高利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农牧民长期分享股权收益。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设立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入股经营、农牧民“带资入股”等方式,进一步盘活贫困地区农村牧区资源、资金、资产。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设施、大型农机具、农副产品等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挥农村资产使用权、经营权、财产权的抵押担保效能,丰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特色资产资源抵押贷款产品,有效破解贫困户和贫困地区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保险兜底,构筑巩固成果防止返贫的“防火墙”。保险兜底,群众有底。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高质量脱贫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要积极协同保险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打造“防贫保险”产品,配合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等,形成保人生、保大病、保收入、保信贷一揽子保险措施,兜住因病因灾返贫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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