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市级非煤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0-09-16 09:22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印发矿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8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将开展市级非煤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9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
  一、项目概述
  入选单位开展我市境内市级非煤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应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人员技术力量雄厚,含高、中级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人员;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作。
  (三)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评估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三、申报资料
  (一) 报名表1份(原件,公章、法人章);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1份;
  (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书1份;
  (四)矿业权评估师复印件1份,职业年限不少于3年;
  (五)评估人员组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人员证书及身份证1份;
  (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评估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每年均需有业绩);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提供从业信用证明1份。
  (九)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资料均提供扫描件(PDF格式),申报纸质资料装订成册1份,刻录电子光盘1张。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审核事宜
  (一) 本次公开选取评估单位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0日,选满9家为截止。
  (二)资料审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自然资源大厦512办公室。
  (三)选择评估机构的顺序按报名资料一次送达齐全的机构顺序确定,漏报、错报、提前报名的视为无效。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资料提供情况现场确定评估机构。
  四、其它事宜
  (一)本通知发布后,具备评估条件的评估机构可在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查询。
  (二)报名截止日后1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最终结果,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异议。
  联系人:郝智慧、王礼鑫
  电  话:0477-8583236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国土大厦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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