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1年 12月 22 日)

时间:2021-12-22 16:42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我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国家确认的数据。全市“三调”全面采用国家提供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先后动员2300多名人员参与调查,汇集了21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0.26万公顷(903.91万亩)。其中,水田0.2万公顷(3万亩),占0.33%;水浇地49.2万公顷(738.05万亩),占81.65%;旱地10.86万公顷(162.87万亩),占18.02%。耕地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达拉特旗、杭锦旗、准格尔旗3个旗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60.79%。

  位于年降水量400mm以上(含400mm)地区的耕地16.49万公顷(247.39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7.37%;位于年降水量350-400mm(含350mm)地区的耕地22.53万公顷(337.9万亩),占37.38%;位于年降水量200-350mm(含200mm)地区的耕地19.84万公顷(297.65万亩),占32.93%;位于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1.40万公顷(20.97万亩),占2.3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1.12万公顷(766.7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4.8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63万公顷(99.46万亩),占1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7万公顷(34万亩),占3.7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22万公顷(3.28万亩),占0.3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3万公顷(0.41万亩),占0.05%。

  二、园地0.31万公顷(4.68万亩)。其中,果园0.19万公顷(2.91万亩),占62.23%;其他园地0.12万公顷(1.77万亩),占37.77%。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3个旗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69.33%。

  三、林地170.61万公顷(2559.0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9.60 万公顷(443.93万亩),占17.35%;灌木林地129.65万公顷(1944.77万亩),占75.99%;其他林地11.36万公顷(170.38 万亩),占6.66%。乌审旗和杭锦旗2个旗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8.27%。

  四、草地515.17 万公顷(7727.53 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62.16 万公顷(6932.44 万亩),占89.71%;人工牧草地2.51 万公顷(37.61 万亩),占0.49%;其他草地50.5万公顷(757.48 万亩),占9.8%。鄂托克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和乌审旗4个旗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79.44%。

  五、湿地3.89万公顷(58.3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4个二级类。其中,森林沼泽0.02万亩,占0.03%;沼泽草地0.56万公顷(8.4万亩),占14.39%;内陆滩涂2.21万公顷(33.23万亩),占56.92%;沼泽地1.12万公顷(16.74万亩),占28.66%。湿地主要分布在杭锦旗和鄂托克旗,占全市湿地的79.4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88万公顷(253.2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84万公顷(12.54万亩),占4.95%;建制镇用地2.99万公顷(44.84万亩),占17.71%;村庄用地6.89万公顷(103.33万亩),占40.81%;采矿用地5.96万公顷(89.4万亩),占3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1万公顷(3.12万亩),占1.23%。

  七、交通运输用地9.91万公顷(148.6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86万公顷(12.91万亩),占8.69%;公路用地3.18万公顷(47.63万亩),占32.04%;农村道路5.82万公顷(87.32万亩),占58.75%;机场用地0.03万公顷(0.41万亩),占0.27%;管道运输用地0.02万公顷(0.37万亩),占0.2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68万公顷(160.2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54万公顷(83.1万亩),占51.85%;湖泊水面1.67万公顷(25.07万亩),占15.64%;水库水面0.31万公顷(4.65万亩),占2.9%;坑塘水面2.08万公顷(31.24万亩),占19.49%;沟渠0.79万公顷(11.8万亩),占7.36%;水工建筑用地0.29万公顷(4.4万亩),占2.74%。杭锦旗和达拉特旗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53.8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草原、林地、湿地等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要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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