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2-02-28 08:51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随机对全市30家生产矿山进行了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结果将作为旗区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纳入异常名录、移出绿色矿山名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

  请相关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督促相关矿山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在2022年9月底将整改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鄂尔多斯市2021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一览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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