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公告

时间:2022-07-13 17:39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计算产业园云三路以南、智一西路以西、云四路以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A-63b-1、A-63b-2地块,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鼎兴路东、朝阳路西、光明街南、公园大街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F-04-01a号地块,康巴什产业园区布尔洞路南、布尔洞路南一路北、纬九路西延伸、东排洪渠西一路西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T-09-02号地块,康巴什产业园区布尔洞南一路南、布尔洞南二路北、排洪渠西一路东、排洪渠西路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T-09-08号地块,康巴什产业园区白家坡北路南、亥东路北、东康西线东、中环大道西延伸西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T-10-01号地块,康巴什产业园区白家坡北路南、白家坡中路北、纬九路西延伸东、排洪渠西一路西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T-12-03号地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计算产业园智一东路以西、智一西路以东、云四路以北、云三路以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A-62b-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公告,现将以上7宗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请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公告发布15日内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落实收回事宜,逾期将依法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转让、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     
  四、以上土地在办理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后,方可另行安排使用。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7月 13 日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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