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时间:2023-11-29 09:53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1、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法治建设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学习。一是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局党组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之中,确保学法内容的全覆盖。局领导积极参加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培训班、鄂尔多斯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班、“法宣”在线学法,印制背诵《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手册》(1-5),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提升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2023年截至目前,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组织学习党内法规10次,专题部署依法治市工作1次,参加专题宣传5次,开展专题考试4次。二是有效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水平。积极参加自然资源厅和市里组织的各种法治培训班,组织全员参加鄂尔多斯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和“法宣”在线线上学法活动,组织观看扫黑除恶主题影片《我是刑警王》,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截至目前,组织参加厅里、市里举办的法治培训班9期15人次;填写完成市本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138份;组织参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1-4卷考试。
  2、开展好各类集中法治宣传。一是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定本年度的普法宣传计划,明确了普法重点、方式方法和具体步骤,有力有序开展了“八五”普法工作。同时,为了真实了解“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学法用法好经验好办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做到了边检查、边改进、边提高的目的。二是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周活动。为了向公众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围绕“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活动周方案,利用4月17日至21日一周时间,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市级与旗区联动等方式,扎实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公众保护资源环境、爱护地球的意识。三是开展“5.12”地质灾害日宣传活动。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掌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技能,提高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我局积极开展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防灾减灾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安全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活动现场共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300余份。四是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为宣传我国自然资源国情国策,进一步形成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从6月19日开始,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开展了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宣传,进一步引导了广大民众对“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生态文明理念。五是开展“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局开展了“生态日看自然”主题宣传活动,组织200余人参观鄂尔多斯自然资源博物馆,向公众发放200余份生态日宣传资料,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浏览学习自然资源部官方新媒体、“学习强国”学习平台、i自然全媒体等平台举办的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内容。六是开展“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的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测绘法律法规意识。
  (三)履行部门职能,依法推进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局党组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充分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群众参与力度,通过网上公示和张贴、召开专家论证会等途径,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确保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邀请他们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中去,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3年,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我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性规定,做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落实全区“两优”专项行动和全市打造“五心”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高效承接自治区委托办理矿业权审批权限14项。印发《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提升工作效率的通知》、《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用地报批审核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工作日。二是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创新推出“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标准地+拿地即开工”全链条审批模式,全市9个开发区已全部完成区域评估。特别是在全区率先推出“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改革,成功交易2宗地、9.48公顷。三是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推出“蒙速办·鄂能办·先锋自然暖心登”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党建服务品牌。启动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抵押变更登记”三合一的“带押转移”登记,与银川市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上线“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系统,建立农村牧区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实行村社代办员制度,实现基层群众不动产权登记“不出嘎查村申请、不出苏木镇办理”。
  3、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从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存量违法问题773个,已整改销号284个,整改率36.74%,排名全区第四。剩余489个问题中,已供地正在举证18个、正在供地127个、报自治区审查153个、报自然资源部审查37个、报国务院审批109个、涉法涉诉闲置土地45个。二是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反馈问题75个,已整改销号61个,整改率81.33%,排名全区第九。剩余14个问题中,正在补办用地手续5个、拆除复耕8个、司法处理1个。三是2023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反馈问题38个,已整改销号10个,整改率26.32%,排名全区第四。剩余28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正在整理举证资料的3个、通过修改矿业权登记信息整改4个、落实进出平衡整改3个、补办用地手续整改11个、拆除复耕整改4个、收回闲置土地1个、竣工后销号闲置土地1个、司法处理无证采煤问题1个。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一是扎实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矿业权审核报批常态化整治31个问题,已完成整治20个,完成率64.52%。剩余11个正在全力整治,其中追损挽损问题7个,违法占地问题3个,资源清收问题1个。二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接收数据汇交平台下发鄂尔多斯市摸排图斑共27744宗,初步核实认定不涉及乱占耕地建房10875宗,涉及住宅类15891宗,非住宅类968宗,涉及住宅和非住宅类10宗,现已全部上报厅执法局。三是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纳入问题台账案件线索共23个,其中历史越界和疑似越界问题线索9个。截止目前,其余14个案件线索中,已查处结案5个,正在查处9个。三是大力推进卫片执法查处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高效运用卫片执法手段,开展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有效遏制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022年卫片执法下发问题图斑1222个,已整改销号478个,整改率39.12%,排名全区第九。剩余744个问题中,拟通过补办用地手续整改499个、拆除复耕整改245个;2023年卫片执法下发问题图斑1040个,已整改销号134个,整改率12.88%,排名全区第七。剩余906个问题中,正在补办用地手续整改495个、拆除整改410个、落实进出平衡整改1个。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并对相关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行业领域规范发展。今年10月,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能源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先后对东胜区、鄂托克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所辖20座煤矿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共查处问题和安全隐患20条,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限期整改。
  4、全面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召开2次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示范创建方案》,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高位推动,落实到位。二是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工作任务清单,完善了工作台账,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有序推进。开展了示范创建的台账材料梳理和自查整改,相关科室紧紧围绕专班反馈的问题,紧扣示范创建目标,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和专家提出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评并持续改进,有针对性的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三是营造浓厚的示范创建宣传氛围。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利用局机关网站、公众号、电子屏开展宣传,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倡议书、宣传视频等及时在网上公示宣传,在单位办公楼门前电子屏滚动播放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印发了示范创建应知应会便携手册5册,发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随时学习查阅。及时撰写信息,报道局党组部署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示范创建专题学习的各类会议、动态信息。
  (四)积极作为,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纠纷
  1、全面抓好网络舆情和来信来访工作。按照网络舆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网络舆情和风险防控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形成了突发事件舆情处理合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了负面影响。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建立了接访台账,健全矛盾预防、排查、化解与反馈机制,从根源上减少和化解信访矛盾。2023年截至目前,共受理网络舆情案件8件,均已办结;共受理信访案件33件,其中,部信访信息系统转办27件、自然资源厅转主席信访件2件、市信访局转办4件,现均已办结。
  2、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的应诉答辩工作。协助市行政复议部门,开展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资料搜集、提供和解答工作,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截至目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仲裁案件6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56个。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提交答辩状,并积极应诉,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3、大力开展“接诉即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有效回应企业群众诉求,确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交的各项企业和群众诉求处置落实到位,切实提升了我局政务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2023年截至目前,共办理“接诉即办”案件97起,响应率100%,解决率98.9%,好评率100%。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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