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国土资源局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积极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
时间:2012-05-0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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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审批会签制度,凡是报国务院、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市政府审批的乡镇(村)企业项目使用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报件一律实行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审批;对所有上报国务院及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材料齐全且在各科室会签通过后,报经局领导审签,转报市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
2012年初至今,全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报件13个,征收土地635.9887.公顷。其中,批次用地项目13个,面积635.9887公顷。已经审批的土地对我市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基础。
鄂尔多斯市国土局用地科 郝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