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
时间:2011-11-2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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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定级估价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的基础,2008年我市的达拉特旗已完成了试点工作;2010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部分旗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220号)文件,将准格尔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鄂托克旗五个旗区纳入测算范围,纳入测算范围内的五个旗区将已完成的定级估价工作成果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并核发了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验收合格证。
鄂尔多斯市国土局用地科 郝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