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牢牢把握新部署新要求。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抓好层层传达贯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建设高素质国土资源队伍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健全完善干部选任机制,规范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一是建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实行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做到客观真实、贯穿全程、重点突出、简便管用。二是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制度,新选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满一年试用期后,再经考核确定是否给予任职。三是严格科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要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历史地全面地了解掌握干部表现情况;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时,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干部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科级干部交流力度。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轮岗,任职满8年的,必须轮岗;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轮岗,任职满10年的,必须轮岗;重要岗位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轮岗;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应当有计划地交流。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素质。一要充分利用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国土资源大讲堂”等,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政策、新理论、新知识、新业务、新法规。二要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组织的高规格培训班,如青干班、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务干部、非党干部培训班等。同时要积极宣传和组织干部到“双休日大讲堂”、“市民大讲堂”听取高端讲座。
五、加大干部考核和监督,强化科级干部日常管理。出台《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形成鼓励勤奋工作、扎实干事、争创业绩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