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在鄂尔多斯市开展延伸督察

时间:2020-11-23 16:08   来源:    保存: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印发《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要求和安排,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于11月13日进驻鄂尔多斯市开展了为期7天的延伸督察。11月20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在康巴什区召开了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意见反馈视频会议。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副专员梁桂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五室主任马曙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专职自治区自然资源副总督察赵昉出席会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斯琴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北京局督察五室马曙光主任就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中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反馈了督察意见。

  

  梁桂明专员在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领域各项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更加着眼“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更多聚焦地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各级要深刻认识自然资源保护和督察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保护自然资源。要关注了解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目标、内容、方式的变化,掌握工作动态,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标本兼治,改进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持续关注,着力从源头上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同时,梁桂明专员还针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整改建议,并结合鄂尔多斯市情实际,围绕推动强化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改革、加强露天煤矿临时用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的理论实务讲解和政策规定解读指导。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也对督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赵昉副总督察强调,要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引起重视,围绕问题,集中加速推动整改;二是要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认真做好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这篇大文章;三是要抓住开展督察的良好契机,举一反三,整体推进,全面做好违建别墅清查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最后,斯琴市长进行表态发言。斯琴市长讲到,感谢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鄂尔多斯市工作的一贯关心、关注和支持,首先代表市人民政府诚恳地接受提出的反馈问题,严格照单全收,坚决认真整改。全市各级政府,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要抓住督察整改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提升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要通过督察整改,科学、系统、深入地学习自然资源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消化违法存量,减少违法增量,强化提升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斯琴市长还强调,在落实督察问题整改中要注重做到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组织,对症施策。要借鉴煤炭集中整治工作的良好经验和方法,抓好各级政府各部门协调统筹,建全组织机构、细化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倒排整改工期。逐宗推进,集中整改,狠抓落实。二是要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对于重要领域和重点问题,要做到不遮掩、不推诿,坚决严查严办、务实整改,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落实。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通过整改,进一步创新并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机制,科学有效保护耕地,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形成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开创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其他领导,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文忠,市自然资源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区对应人员也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共同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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