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四)

时间:2023-05-23 16:38   来源:依法治市办    保存:
  为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市委依法治市办收集整理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第四期,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四编 行政执法公示】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目的?  
  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什么是行政执法公示?  
  答: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3.行政执法部门公示的渠道有哪些?  
  答: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政务网站公开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
  4.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需要录入哪些执法信息?  
  答: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需要录入的信息包括事前公开中的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版块。
  5.事前公开包含哪些内容? 
  答: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包括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6.乡镇和街道应该公示哪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答:向社会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等信息。
  7.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如何编制?  
  答: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机关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类别、事项、对象、依据、承办机构等内容。
  8.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子项、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备注。
  9.事后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答:事后公开内容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案件事实、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10.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后多长时间内公开?  
  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
  11.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撤销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相关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重新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应当重新公开。
  12.已到公示期的行政执法决定该如何处理?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到公示期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从公示网站中撤下。
  13.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期限如何设置?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类别、重要程度,合理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期限。公开与社会信用信息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公开的期限应当与国家规定的信用信息公开的期限相一致,即与该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网站上的公示期限一致。
  14.国家关于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如何设置?  
  答: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有哪些?  
  答: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按简易程序做出行政处罚的信息外,原则上应认定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五编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的活动。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哪种方式?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体,以音像记录为辅助,执法记录仪记录只是音像记录方式的一种,不能认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就是执法记录仪记录。
  4.音像记录设备包括哪些?  
  答:包括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等。
  5.音像记录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应当根据实际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6.音像记录重点记录哪些内容?  
  答:现场执法环境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取证情况;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与行政执法相关的重要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制作、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情况;根据实际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
  7.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依职权启动的,记录执法事项来源、启动原因等情况;依申请启动的,记录执法事项的申请、补正、受理等情况。
  8.音像记录中断该如何处理? 
  答:在进行音像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天气恶劣、人为阻挠等客观原因中断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在现场执法结束后书面说明情况,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
  9.调查取证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调查取证环节应当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以及出示证件情况,询问情况,现场检查(勘验)情况,调取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情况,抽样取证情况,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情况,证据保全情况。
  10.审查决定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审查决定环节应当行政执法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相关事实、证据、依据、自由裁量权适用等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承办机构拟作出决定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情况,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决定。
  11.送达执行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送达执行环节应当记录送达情况,当事人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行政强制执行情况,没收财物处理情况。
  12.制作调查取证文书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调查取证文书中涉及当事人的文字记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文字记录有更改的,应当由当事人在更改处捺手印或者盖章;文字记录为多页的,当事人应当捺骑缝手印或者加盖骑缝章;当事人对文字记录拒绝签字确认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相应文书中注明,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对留置送达等容易产生争议的执法环节,要纳入执法部门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进行音像记录。
  13.内部审批文书记录哪些内容?  
  答:内部审批文书应当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承办意见和理由、审核人的审核意见、批准人批准意见,并分别载明签字日期。
  14.听证文书记录哪些内容?  
  答:听证文书应当记录听证的全过程和听证参加人的原始发言,并由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5.延长扣押期限全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答:1.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2.当事人到场和核实其身份的情况;3.宣读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的情况;4.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5.当事人签收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的情况;6.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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