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现场会召开

时间:2024-10-11 10:28   来源:生态修复科 苏海霞    保存:
  10月10日,全市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现场会在东胜区召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政府、市政协、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政府、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东胜区巴音孟克纳源煤矿、东胜区民达煤矿,汇能集团巴隆图煤矿、达拉特旗亨坤石英砂矿绿色矿山建设情况。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警示片。市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东胜区、准格尔旗政府以及部分矿山企业做了典型发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政府有关领导发表了讲话。会议表彰了10家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企业。





 
  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甘肃兰州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下大力气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国家7部委、自治区政府相继出台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文件,自治区政府、自然资源厅相继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培训会、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区黄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均要求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再上新台阶,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再上新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纳入合同管理。各旗区要结合区域自然地理、矿种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部署安排,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合同制管理。对于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违约责任纳入出让合同;对于生产矿山按照合同管理制度与采矿权人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明确建设任务、时限、进度、要求及建不成依法退出的违约责任。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自治区《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中,随文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申报评估遴选工作流程》《各有关部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职能职责》,各旗区要认真组织学习,高标准推进建设任务。特别是要抓好全市50家典型示范矿山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驱动的暖城绿色矿山建设样板。三是高质量推进黄河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相关旗区要按照绩效目标和时序进度安排,强化调度推进,抓好全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清零,确保历史遗留矿山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四是围绕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层层压紧压实治理主体责任,管好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加大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投入,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式,严格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要求,重点加强闭坑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积极推进矿区集中连片治理。五是紧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黄河流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要积极主动抓整改、推销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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