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抓紧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所缺材料的通知
各旗区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鄂党组办字〔2013〕2号)要求,现就收集旗区局、分局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归档的材料
(一)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
1.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注:每一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都要收集)。
2.通过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证书复印件。
3.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4.2010年以来参加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登记表或结业证书复印件。
(二)干部履历表
干部档案中无1999年、2004年、2011年履历表的,请到旗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履历表,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核表
干部人事档案中必须有各年度考核表。
(四)党团材料
党员干部无入党材料的,须补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
二、收集范围及时间
这次材料的收集范围是旗区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人事档案由市局保管的),各旗区国土资源局指定专人到市局人事科领取《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及干部档案缺少材料清单,务必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表和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局人事科集中审核后存入个人档案。
三、有关要求
(一)各旗区局、分局收集、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后,要在复印件上写上“原件已审核”,加盖单位公章;考核表必须本人签字,并填写考核等次后加盖单位公章;履历表必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不能擅自修改《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上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学历,如有异议,出具相关证明资料,交由市局人事科审核。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是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对在职人员的提拔任用、晋升职称、工资待遇等重要依据。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关系重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是一项重要严肃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报送,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手续完备。
(四)各旗区局、分局的主要领导、分管人事工的领导对干部基本信息的真伪性负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
由于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收集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组织到个人,都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尽快落实,如期上报。
(联 系 人:陶格苏
联系电话:8581784)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