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全面完成2013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目标,根据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现将《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度对旗区国土资源工作考核目标分为一般性目标和重要责任目标两个部分,目的是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的工作。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实绩目标任务的落实。
市局各科室根据目标考核内容负责全程监控、督查和考核评价。年底,市局党组将派出考核组赴各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进行实地考核,由人事科进行综合汇总分析,提出评价意见。
附件:1.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分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2.2013年度旗区国土资源局实绩考核一般性和重要责任目标
3.2013年度直属分局实绩考核一般性和重要责任目标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10日
附件1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对旗区国土资源局
直属分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准确评价各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履行职责情况,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局党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实施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 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年度考核的管理指导、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事科。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第四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等,把这些内容细化分解为一般性目标和重要责任目标两类具体考核指标。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学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五条 一般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依法行政、土地管理、矿政管理和执法监察等多方面内容。
第六条 重要责任目标包括各单位承担自治区国土厅和市局部署的重点工作。
第七条 各方面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民主测评:干部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进行民主测评、评议。
(二)科室评价:结合年度考核目标,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的职能发挥作用、工作效率、任务完成情况等给予评价。
(三)考核组评价: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服务大局、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风貌、公众形象等给予评价。
(四)政风行风评价:根据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及在地方的排名情况进行评价。
(五)市局领导评价:根据日常工作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按照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 总结述职。领导班子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考核组主持召开年度考核干部大会,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做总结述职。
领导班子总结述职包括本年度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局党组决策部署情况、考核目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领导干部提交书面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第十条 民主测评。考核组组织召开年度考核干部大会,在听取领导班子总结述职后,由参加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参加大会的人员范围一般为:局机关全体人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按一定层级确定参会对象);局属事业单位(含基层所)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或主动要求谈话的人员。
第十一条 个别谈话。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情况。
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参加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含基层所)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或主动要求谈话的人员。
第十二条 科室评价。主要是根据旗区国土资源局完成一般性目标和重要责任目标情况打分。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的民主测评、科室评价、考核组评价、政风行风建设评价和市局领导评价通过换算,以30%、30%、10%、10%、20%的权重折算得出总分。
第十四条 结果评定。考核组对被考核领导班子一般性考核目标、重要责任目标、民主测评、综合评价、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考核评价报告。市局人事科汇总有关情况后,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初步意见。
第四章 分值构成和等次确定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最终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由民主测评和各方面评价得分构成。
旗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分(30%权重)+科室评分(30%权重)+考核组评分(10%权重)+政风行风建设评分(10%权重)+市局领导评分(20%权重)
第十六条 根据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评定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等次评定以考核得分排序为主要依据。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领导班子可以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80—90分之间(含8O分),领导班子一般应评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在70—80分之间(含7O分),领导班子一般应评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领导班子一般应评为较差等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一票否决”,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1.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的;2.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3.重要责任目标没有完成或完成较差的;4.政风行风评议名次排在最后的。
第十七条 考核等次由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意见后,报市局党组会议审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根据考核等次实施奖惩。评为优秀等次的旗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由市局党组给予奖励。评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要进行诫勉谈话。评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除要进行诫勉谈话外,主要领导要向市局党组书面说明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连续三年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要进行组织调整。
第十九条 市局人事科要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并及时向被考核领导班子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被考核单位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科学发展、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第六章 考核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条 考核组由市局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及其他综合科室人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 接受考核的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努力改进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考核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核工作相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第二十三条 建立公开举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为考核工作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 认真开展考核工作质量和成效评估,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公信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市局人事科要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加强对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情况,促进工作落实,为年度考核打好基础。
第二十六条 为节约考核成本,提高考核效率,在对领导班子考核的同时,对旗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市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2
2013年度旗区国土资源局实绩考核一般性目标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 科室 |
机关建设与管理 |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领导班子团结,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到位,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效果显著。 |
5 |
根据常态化管理和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赋分 |
人事科 |
基层组织和机关党的建设 |
党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作用发挥得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各项组织活动务实有效。 |
4 |
根据考核情况和查阅有关资料,达标情况酌情扣分 |
机关 党委 |
|
依法行政 |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
4 |
根据制度健全情况,职责情况,法律法规培训效果及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系由工作不到位而发生要视情节扣分 |
法规科 |
|
审计管理 |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
3 |
视情况赋分 |
财务科 |
|
财务管理 |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
3 |
视情况扣分 |
||
各类财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 |
2 |
视情况扣分 |
|||
行政性收费票据及矿产资源专用票据管理合规合法。 |
1 |
视情况扣分 |
|||
政务事务管理 |
政务、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运转协调,服务基层周到热情。 |
2 |
视情况扣分 |
办公室 |
|
贯彻落实市局领导指示及时、准确,反馈上报全面按时,督查工作到位。 |
2 |
视情况扣分 |
|||
各种统计报表完整、准确,按时上报,信息宣传数量与质量并重,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到位,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
2 |
视情况扣分 |
|||
老干部工作 |
落实老干部政策到位,服务老干部周到、热情、满意度高。 |
4 |
视情况扣分 |
||
党风廉政建设 |
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加大教育、预防、惩处力度,建立腐败信息台账,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协查机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级党组交办的任务。 |
6 |
视情况扣分 |
监察室 |
|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 科室 |
规划管理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报厅、部预审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报件材料齐全。 |
2 |
达标满分,发生1次退件扣0.1分。 |
规划科 |
土地利用计划 |
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管理规范,统计上报及时准确。 |
2 |
未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扣2分,上报不及时或漏报扣1分。 |
||
矿产资源规划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进行规划审查、严格执行规划。 |
1 |
发生一次不符合规划的报件扣0.5分。 |
||
增减挂钩 试点工作 |
按“实施规划”进度完成拆旧复垦工作、按要求在线报备。 |
1 |
达标满分,未按时完成拆旧复垦进度的扣0.5分,未按时在线报备1次扣0.1分。 |
||
日常 工作 |
综合统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1 |
达标满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1次扣0.1分。 |
||
土地管理 |
耕地保护 |
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实行占补平衡。 |
2.5 |
发生占补不平衡扣2.5分 |
耕保科 |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措施可行。 |
1.5 |
依考核结果扣分。 |
|||
农用地征收征用依法报批,无弄虚作假。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1.5 |
依考核结果扣分。 |
|||
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
1.5 |
其中1项未完成扣1分;其它问题在0.1-0.5分内酌情减分。 |
|||
地籍管理 |
国有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时、准确、无误,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符合标准。 |
3 |
视发证率扣分,信息化建设不到位扣分。 |
地籍科 |
|
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完整、准确;经费保障到位,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 |
3 |
未按时完成酌情扣分,视上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扣分。 |
|||
土地供应 |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政策,无违规出让土地案件,招拍挂制度落实到位,合法合规。 |
1 |
发生违规供地的扣1分。 |
利用 中心 |
|
煤矿临时 土地复垦 |
严格按年初责任状完成土地复垦。 |
2 |
视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分 |
||
集约用地 |
集约节约用地有关要求落实到位,达标通过验收率符合部要求进度。 |
1 |
视情况扣分。 |
||
其他工作 |
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视情况扣分。 |
||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 科室 |
矿政管理 |
矿业权管理 |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合理,市场化出让矿业权程序合法依规,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工作按时完成。 |
2 |
违规出让矿业权的不得分,年终没完成的酌情扣分。 |
矿管科 |
所承担的探矿权、采矿权整合、重组工作内容按时完成。探矿权、采矿权报件内容齐全、规范,办理时限符合要求。 |
3 |
整合重组工作不到位视情况扣分,报件质量存在问题扣1—2分。 |
|||
绿色矿山,和谐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 |
2 |
没有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不得分。 |
|||
地质勘查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规范,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与监督到位,勘查成果及时、准确上报。 |
3 |
视完成情况扣分 |
地质科 |
|
地质环境 |
按时上报各种地质灾害报表及报告,监测防治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落实工作到位,无地质灾害责任事故发生。 |
2 |
视完成情况赋分,发生责任事故不得分。 |
||
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环境项目工程,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落实到位,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矿山)地热、矿泉水等管理到位。 |
5 |
视完成情况赋分。 |
|||
资源储量 |
矿山占用资源储量核查检测结果准确,按要求进行压覆矿产资源初审核实,及时办理资源储量登记初审,各种报告、报表及时准确。 |
1 |
酌情扣分 |
||
对资源储量管理规范,数据结果可靠,档案齐全,储量评审符合规定 |
2 |
酌情扣分 |
|||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规定全额征收、足额入库,征收面、征收率达100%;对全部矿山企业进行了纳费登记,登记项目齐全。 |
1 |
视工作情况赋分。 |
征费所 |
||
资补费征收台账健全,内容完整,报表及时,票据管理合规合法。 |
1 |
视工作情况赋分。 |
|||
测绘管理 |
资质、规划 执法 |
按要求协助完成测绘资质系统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旗区的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认真开展测绘行政执法,测绘市场有序、规范。 |
6 |
视情况扣分 |
测绘科 |
执法监察 |
案件查办 |
案件立案率达100%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案件查办符合法律规定,无错案发生。 |
3 |
达不到立案结案率的扣1分,错案扣2分 |
执法监察支队 |
制度建设 |
巡查制度健全完善,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健全,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信访工作依规有序成效显著。 |
1 |
根据制度齐全和落实情况扣分 |
法规科 |
|
综合统计 |
上报统计信息客观、准确、及时,案情报告内容完整,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
2 |
未按时上报的扣1分;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信访工作 |
信访制度建全,工作规范,程序合法,案件处理及时、准确。 |
2 |
未按规定期限答复的,每起扣2分。 |
2013年度旗区国土资源局实绩考核重要责任目标
考核项目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科室 |
|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将土地权属管理作为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明确任务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2 |
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是否有调整方案 |
地籍科 |
|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民群众参与,不得强行调整土地权属,不得损坏农民土地权益。 |
1.5 |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当征得涉及土地调整权利人同意,是否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公告。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
|||
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做好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依法明确整治前后的土地权属,避免发生土地权属纠纷。 |
1.5 |
及时做好整治后的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到权属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 |
|||
按时、按质、按量 |
4 |
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时通过竣工验收得满分4分;不能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任务的,每延长一年扣1分;竣工验收发现项目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标准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到4分。 |
耕保科 |
||
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报备体系。 |
2 |
对本旗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管检查,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及时报备项目实施情况得满分2分;对本旗区土地整治项目情况监管不到位扣1分;不能及时报备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 |
|||
完整、规范、准确 |
2 |
项目报批、施工、监理、管理等资料完整得满分2分;资料整理较差得1分;发现资料整理混乱、缺漏、失真情况之一的0分。 |
|||
工矿废弃地复垦 |
(1)复垦情况:按时、按质、按量 (2)档案情况:完整、规范、准确 |
12 |
(1)复垦情况满分8分,其中:完全按批准报件承诺完成复垦8分;基本按承诺完成复垦6分;验收或检查中发现复垦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等情况之一0分。(2)档案情况满分4分,其中:优秀4分;良好3.5分;合格3分;检查中发现重要档案信息缺漏、混乱、失真情况之一的0分。 |
利用中心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按自治区要求组织完成各类项目前期调查、勘查、设计以及论证、申报等基础工作。 |
2 |
视实际完成情况赋分 |
地质科 |
|
健全监管体系,建立了监督检查、跟踪反馈和绩效评价等制度,及时处理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存在的各种问题。 |
2 |
||||
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能够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于11月底前将当年情况按规定如期分别上报。 |
4 |
||||
及时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各项工作,及时整理成果资料归档、上报,且成果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
4 |
||||
和谐矿区建设 |
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情况。 |
2 |
视完成情况赋分。 |
矿管科 |
|
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包括将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有机结合,构建环保型生态矿区创新机制),执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情况。 |
2 |
||||
建立健全补偿机制,促进当地群众利益共享资源收益情况。 |
2 |
||||
协调促进矿地矛盾化解工作,搭建矿山企业与当地群众协调沟通平台,建立矿地互帮共建制度情况。 |
2 |
||||
健全监管体系,维护矿区秩序情况。 |
2 |
||||
供地率 |
(1)前年≥90%、上年≥80%、考核年≥50%; (2)前五年(不含考核年)合计供地率≥60%。 |
10 |
(1)完全达到标准:10分。(2)达到前5年标准要求、同时达到前年、上年、考核年标准的80%的:8分。(3)达到前5年标准、同时达到考核年标准的80%的前提下,低于前年或上年标准的80%的:6分。(4)低于前5年标准或考核年标准的80%的:0分。 |
利用中心 |
|
卫片执法检查 |
认真贯彻落实部、厅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
3 |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0.25分;未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大于15%的,该栏目不得分;大于10%小于15%的,扣0.5分;大于5%小于10%(含10%)的,扣0.25分; |
法规科 |
|
按时完成内、外业核查工作 |
3 |
内外业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该项不得分,各阶段成果数据、报告等未按时上报的,出现一次扣0.5分;上报的各类报表、报告、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等分管领导未审核把关、签字或经市局审核存在问题退回的,出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全部分值。 |
|||
违法案件查处及整改工作 |
4 |
违法案件对事对人查处整改等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1分;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前违法案件未结案的,发现一起扣1分。 |
|||
组卷归档情况 |
2 |
卷宗资料不全,每发现一宗扣0.5分 |
|||
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
2 |
未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未建立长效机制的不得分。 |
|||
行风政风名次 |
政风行风建设被盟市级以上政府表彰,或在盟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名次靠前。 |
10 |
(1)名次在前3名的得10分,其他名次得1—9分。 (2)排名为最后的实施一票否决。 |
监察室 办公室 |
|
制定政风行风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对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限期组织整改,成效明显。 |
1 |
||||
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
1 |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要求,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成效明显。 |
1 |
||||
落实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月报制度情况,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 |
1 |
||||
信息化 建设 |
机构建设 |
1.领导重视,有信息化工作机构; |
2 |
1.有专门信息化工作机构得0.5分; |
土地调查规划院 |
硬件运维 |
1.有专门网络机房,资产管理台账、网络布线图、设备连线图等资料完整,机房内线路整洁、设备完好; |
1.5 |
1.各项资料完整得0.5分; |
||
信息安全 |
1.能按要求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
1.5 |
1.已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得0.2分; |
||
土 地 报 件 质 量 |
报件材料真实准确 |
文字表述规范、准确。 |
1 |
综合各旗区所有报件,按评分表平均分取值扣分。 |
报批服 务中心 |
图纸清晰,内容完整。 |
1 |
||||
地类、数字表述准确、规范、统一。 |
1 |
||||
各项材料格式统一规范。 |
1 |
||||
各项材料日期明确。 |
1 |
||||
报件要件完整 |
土地报件报送市局时,要件完整。 |
1.5 |
综合各旗区所有报件,按评分表平均分取值扣分。 |
||
相关科室审查时,材料完整无需补正。 |
1.5 |
存在一次补正,扣0.15分。 |
|||
需补正材料时,能够按期补正。 |
1.5 |
补正材料逾期一次,扣0.15分。 |
|||
市局审查完毕,不存在退件情形。 |
2 |
存在一次退件,扣0.4分。 |
|||
指标使用情况 |
各旗区指标按期使用情况,按比例排序。并与下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10%相挂钩。 |
2.5 |
指标使用倒数第一、二位的旗区局,考核分数扣2.5分。 |
||
1 |
指标使用第三、四位的旗区局,考核分数扣1分。 |
附件3
2013年度直属分局实绩考核一般性目标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科室 |
机关建设与管理 |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领导班子团结,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到位,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效果显著。 |
5 |
根据常态化管理和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赋分 |
人事科 |
基层组织和机关党的建设 |
党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作用发挥得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各项组织活动务实有效。 |
4 |
根据考核情况和查阅有关资料,达标情况酌情扣分 |
机关党委 |
|
依法行政 |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
4 |
根据制度健全情况,职责情况,法律法规培训效果及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系由工作不到位而发生要视情节扣分 |
法规科 |
|
审计管理 |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
3 |
视情况赋分 |
财务科 |
|
财务管理 |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
3 |
视情况扣分 |
||
各类财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 |
2 |
视情况扣分 |
|||
行政性收费票据及矿产资源专用票据管理合规合法。 |
1 |
视情况扣分 |
|||
政务事务 管理 |
政务、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运转协调,服务基层周到热情。 |
2 |
视情况扣分 |
办公室 |
|
贯彻落实市局领导指示及时、准确,反馈上报全面按时,督查工作到位。 |
2 |
视情况扣分 |
|||
各种统计报表完整、准确,按时上报,信息宣传数量与质量并重,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到位,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
2 |
视情况扣分 |
|||
老干部工作 |
落实老干部政策到位,服务老干部周到、热情、满意度高。 |
4 |
视情况扣分 |
||
党风廉政建设 |
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加大教育、预防、惩处力度,建立腐败信息台账,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协查机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级党组交办的任务。 |
6 |
视情况扣分 |
监察室 |
|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科室 |
规划管理 |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 |
报厅、部预审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报件材料齐全。 |
2 |
达标满分,发生1次退件扣0.1分。 |
规划科 |
土地利用 计划 |
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管理规范,统计上报及时准确。 |
2 |
未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扣2分,上报不及时或漏报扣1分。 |
||
矿产资源 规划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进行规划审查、严格执行规划。 |
1 |
发生一次不符合规划的报件扣0.5分。 |
||
增减挂钩 试点工作 |
按“实施规划”进度完成拆旧复垦工作、按要求在线报备。 |
1 |
达标满分,未按时完成拆旧复垦进度的扣0.5分,未按时在线报备1次扣0.1分。 |
||
日常工作 |
综合统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1 |
达标满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1次扣0.1分。 |
||
土地管理 |
耕地保护 |
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实行占补平衡。 |
2.5 |
发生占补不平衡扣2.5分 |
耕保科 |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措施可行。 |
1.5 |
依考核结果扣分。 |
|||
农用地征收征用依法报批,无弄虚作假。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1.5 |
依考核结果扣分。 |
|||
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
1.5 |
其中1项未完成扣1分;其它问题在0.1-0.5分内酌情减分。 |
|||
地籍管理 |
国有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时、准确、无误,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符合标准。 |
3 |
视发证率扣分,信息化建设不到位扣分。 |
地籍科 |
|
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完整、准确;经费保障到位,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 |
3 |
未按时完成酌情扣分,视上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扣分。 |
|||
土地供应 |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政策,无违规出让土地案件,招拍挂制度落实到位,合法合规。 |
1 |
发生违规供地的扣1分。 |
利用中心 |
|
煤矿临时 土地复垦 |
严格按年初责任状完成土地复垦。 |
2 |
视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分 |
||
集约用地 |
集约节约用地有关要求落实到位,达标通过验收率符合部要求进度。 |
1 |
视情况扣分。 |
||
其他工作 |
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视情况扣分。 |
||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科室 |
测绘管理 |
资质、规划执法 |
按要求协助完成测绘资质系统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旗区的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认真开展测绘行政执法,测绘市场有序、规范。 |
6 |
视情况扣分 |
测绘科 |
执法监察 |
案件查办 |
案件立案率达100%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案件查办符合法律规定,无错案发生。 |
3 |
达不到立案结案率的扣1分,错案扣2分 |
执法监察 支队 |
制度建设 |
巡查制度健全完善,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健全,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信访工作依规有序成效显著。 |
1 |
根据制度齐全和落实情况扣分 |
法规科 |
|
综合统计 |
上报统计信息客观、准确、及时,案情报告内容完整,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
2 |
未按时上报的扣1分;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信访工作 |
信访制度建全,工作规范,程序合法,案件处理及时、准确。 |
2 |
未按规定期限答复的,每起扣2分。 |
2013年度直属分局实绩考核重要责任目标
考核项目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督办科室 |
|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将土地权属管理作为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明确任务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2 |
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是否有调整方案 |
地籍科 |
|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民群众参与,不得强行调整土地权属,不得损坏农民土地权益。 |
1.5 |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当征得涉及土地调整权利人同意,是否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公告。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
|||
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做好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依法明确整治前后的土地权属,避免发生土地权属纠纷。 |
1.5 |
及时做好整治后的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到权属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 |
|||
按时、按质、按量 |
4 |
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时通过竣工验收得满分4分;不能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任务的,每延长一年扣1分;竣工验收发现项目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标准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到4分。 |
耕保科 |
||
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报备体系。 |
2 |
对本旗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管检查,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及时报备项目实施情况得满分2分;对本旗区土地整治项目情况监管不到位扣1分;不能及时报备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 |
|||
完整、规范、准确 |
2 |
项目报批、施工、监理、管理等资料完整得满分2分;资料整理较差得1分;发现资料整理混乱、缺漏、失真情况之一的0分。 |
|||
供地率 |
(1)前年≥90%、上年≥80%、考核年≥50%; (2)前五年(不含考核年)合计供地率≥60%。 |
10 |
(1)完全达到标准:10分。(2)达到前5年标准要求、同时达到前年、上年、考核年标准的80%的:8分。(3)达到前5年标准、同时达到考核年标准的80%的前提下,低于前年或上年标准的80%的:6分。(4)低于前5年标准或考核年标准的80%的:0分。 |
利用中心 |
|
卫片执法检查 |
认真贯彻落实部、厅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
3 |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0.2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0.25分;未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大于15%的,该栏目不得分;大于10%小于15%的,扣0.5分;大于5%小于10%(含10%)的,扣0.25分; |
法规科 |
|
按时完成内、外业核查工作 |
3 |
内外业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该项不得分,各阶段成果数据、报告等未按时上报的,出现一次扣0.5分;上报的各类报表、报告、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等分管领导未审核把关、签字或经市局审核存在问题退回的,出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全部分值。 |
|||
违法案件查处及整改工作 |
4 |
违法案件对事对人查处整改等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1分;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前违法案件未结案的,发现一起扣1分。 |
|||
组卷归档情况 |
2 |
卷宗资料不全,每发现一宗扣0.5分 |
|||
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
2 |
未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未建立长效机制的不得分。 |
|||
行风政风名次 |
政风行风建设被盟市级以上政府表彰,或在盟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名次靠前。 |
10 |
(1)名次在前3名的得10分,其他名次得1—9分。 (2)排名为最后的实施一票否决。 |
监察室 办公室 |
|
制定政风行风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对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限期组织整改,成效明显。 |
1 |
||||
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
1 |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要求,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成效明显。 |
1 |
||||
落实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月报制度情况,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 |
1 |
||||
信息化 建设 |
机构建设 |
1.领导重视,有信息化工作机构; |
2 |
1.有专门信息化工作机构得0.5分; |
土地调查规划院 |
硬件运维 |
1.有专门网络机房,资产管理台账、网络布线图、设备连线图等资料完整,机房内线路整洁、设备完好; |
1.5 |
1.各项资料完整得0.5分; |
||
信息安全 |
1.能按要求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
1.5 |
1.已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得0.2分; |
||
土 地 报 件 质 量 |
报件材料真实准确 |
文字表述规范、准确。 |
1 |
综合各旗区所有报件,按评分表平均分取值扣分。 |
报批服 务中心 |
图纸清晰,内容完整。 |
1 |
||||
地类、数字表述准确、规范、统一。 |
1 |
||||
各项材料格式统一规范。 |
1 |
||||
各项材料日期明确。 |
1 |
||||
报件要件完整 |
土地报件报送市局时,要件完整。 |
1.5 |
综合各旗区所有报件,按评分表平均分取值扣分。 |
||
相关科室审查时,材料完整无需补正。 |
1.5 |
存在一次补正,扣0.15分。 |
|||
需补正材料时,能够按期补正。 |
1.5 |
补正材料逾期一次,扣0.15分。 |
|||
市局审查完毕,不存在退件情形。 |
2 |
存在一次退件,扣0.4分。 |
|||
指标使用情况 |
各旗区指标按期使用情况,按比例排序。并与下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10%相挂钩。 |
2.5 |
指标使用倒数第一、二位的旗区局,考核分数扣2.5分。 |
||
1 |
指标使用第三、四位的旗区局,考核分数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