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土地登记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6-09-25 11:22   来源:    保存:

  一、单位构成情况 

  市土地登记中心成立于2011年初,为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现内设4个职能科室。 

  二、职能职责情况 

  (一)承担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二)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实施地籍数据的更新和维护; 

  (三)负责土地调查成果的汇交、整理、统计、分析;       

  (四)东胜区包括铜川镇、罕台镇、泊江海子镇、万利镇、装备制造基地、康巴什新区等地区的相关土地工作; 

  (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土地权利管理; 

  (六)开展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等; 

  (七)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八)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在现场依据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地类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 

  (九)开展地籍测量,测定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 籍图和宗地图; 

  (十)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纠纷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十一)土地登记中心形成的各类档案管理以及公开查询工作; 

  三、2015年决算支出情况 

  收入总计375.68万元;支出3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7万元),项目支出35.07万元(专项业务费35.07万元)。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5.93万元。 

  主要原因:由于2015年工资总额整体调整,人员增加3人,所以增加了29.08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5万元(其中公务购车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共接待3次,每次5人左右),合计7.73万元。 

  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鄂尔多斯市土地登记中心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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