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13 10:38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和部署,市自然资源局起草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落实国家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了统筹谋划全市区域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落实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任务,亟需编制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二、文件起草的政策依据
  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45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518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283号、“双重”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初稿,初稿完成后,征求了9个旗区人民政府和18个市直部门意见,根据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送审稿,2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会议前,经市人民政府法规科合法性审查,程序合法。
  三、主要内容简述
  该规划共九部分,第一部分为面临形势,第二部分为生态现状与主要问题,第三部分为总体要求,第四部分为总体布局,第五部分为主要任务,第六部分为重点工程,第七部分为资金估算,第八部分为综合效益分析,第九部分为保障措施。其中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为核心部分,构建鄂尔多斯市“一城、两带、两屏、多廊、多点”的总体生态修复格局,提出近期、中期、远期各个阶段目标,针对全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修复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围绕水土流失治理、草原生态修复、森林提质增效、沙地生态维育、沙漠生态防护、废弃矿山治理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田质量提升等8大项21小项主要任务,系统部署了10大工程和19个子工程。
  (一)面临形势。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鄂尔多斯重要战略地位、上位规划要求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新格局、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建设要求构建国土生态修复新格局。通过稳步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整体向好,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得到有效遏制,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家战略要求、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示范区建设以及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政策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带来了机遇。水资源匮乏、供需矛盾突出、生态环境本底脆弱、洪水威胁、生态保护与矿产开发压力等对生态修复压力较大。
  (二)生态现状与主要问题。草原环境持续恶化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森林资源分布在北部地区以灌丛为主,沙漠沙地综合治理分类推进、湿地类型多样,建立了多处湿地保护区或公园、耕地主要分布在黄河冲积平原区,多数以水浇地为主,质量总体较差。水环境、矿山环境、城市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水资源紧缺且面临潜在风险,生态系统完整性与连通性生态安全格局有待优化,生态、农牧和城镇三类空间生态功能需提升。
  (三)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及指标体系,其中在阶段目标中提出了近期2025年、中期2030年、远期2035年的具体目标。
  (四)总体布局。提出了构建鄂尔多斯市“一城、两带、两屏、多廊、多点”的总体生态修复格局。按照三区三线对不同空间的要求,将全市划分为沿黄冲积平原农田与岸带生态综合治理区、库布齐沙漠荒漠化综合防治区、东部丘陵沟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毛乌素沙地生态修复治理区、西部荒漠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牧业生产保障区等5个一级区,并在此基础上再划分为13个亚区。
  (五)主要任务。共包括8个任务。一是沿黄耕地保护与生态廊道建设。提升灌区功能与管理能力、加快盐碱地综合整治、加强耕地保护和提质增效、提升沿黄湿地生态功能。二是库布齐沙漠生态防沙屏障建设。科学开展防沙治沙、推动林草沙产业发展。三是丘陵沟壑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矿城综合治理。推进水土保持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四是毛乌素沙地生态修复。巩固治沙成效、强化沙区水资源保护、受损湿地修复。五是西部荒漠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牧业生产保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退化草原保护与修复、强化草原可持续利用。六是矿山生态修复与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创建已批绿色典型示范矿山。七是核心城区城市品质提升与污染防治。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八是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构建全域蓝绿网络体系、建设重要物种栖息地连通廊道。
  (六)重点工程。共包括10大工程,19个子工程,50个重点项目。一是沿黄耕地保护与生态廊道综合治理工程。包含沿黄平原区耕地质量提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工程2个子项,6个重点项目。二是库布齐与毛乌素沙区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包含沙区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林草沙产业提质增效工程2个子项,7个重点项目。三是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提质增效。包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个子项,4个重点项目。四是森林质量提升和低效林地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包含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低效林地生态功能提升工程2个子项,3个重点项目。五是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西鄂尔多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2个子项,4个重点项目。六是重要水源地与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包含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河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个子项,8个重点项目。七是天然草原保护修复与牧业生产保障。包括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工程、草种抚育与饲草料产业工程2个子项,5个重点项目。八是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包括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个子项,5个重点项目。九是城市品质提升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包含城镇生态空间品质提升工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2个子项,6个重点项目。十是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包含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物联网能力建设工程2个子项,2个重点项目。
  (七)资金估算。估算总投资316.54亿元,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性资金和社会资本出资统筹解决。
  (八)综合效益分析。包括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3项分析内容。
  (九)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传导、创新政策体系、提升科技支撑、强化评估监管、鼓励公众参与共计6项措施。

(解读机构: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解读人:达古拉;联系电话:858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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