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柴有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2-01-2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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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有华(身份证:152701*********12)不慎将坐落东胜区那日松北路34号炜业怡和郦景10号楼1单元1101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104524号)遗失。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柴有华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柴有华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104524号)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