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韩波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2-09 15:56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7执恢145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7执恢1456号文书,将韩二旺坐落于东胜区伊煤北路35号街坊3号楼2单元504(不动产权证书:054216)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韩波(身份证号码:1527*********282716)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404452)。因无法提供韩二旺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韩二旺原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054216)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404452)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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