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金珠支行 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2-24 15:42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内0602执恢346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内0602执恢346号文书,将焦元义坐落于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5号北国新天地1号楼2B002(不动产权证书: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060539号 土地证号:东国用2009第出让2009-50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金珠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71Y)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鄂房他证东胜区字第20103125号)。因无法提供焦元义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焦元义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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