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刘万存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4-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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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内0602执异101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351号文书,将王*平坐落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10号街坊9号楼1单元1501(不动产权证书:053614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万存(身份证号码:152701******0931)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084068号)。因无法提供王*平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王*平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