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东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5-12 14:17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71408之七十九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71408,将被执行人翟*所有的登记在朱*玲名下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明路七号秀水蓝天商住小区6号楼1单元204室,合同编号:(2012-0060122号)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王*身份证号152727********101X名下,因无法提供翟*所有的登记在朱*玲名下的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翟*所有的登记在朱*玲名下的原初始登记证书(初始登记证号: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5820号) 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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