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郝*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6-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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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02执恢389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恢389号之一文书,将刘*强与案外人郭*梅共有的坐落于东胜区天骄路21号街坊大兴雅润嘉苑小区15号楼1单元301(不动产权证书:蒙(2017)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269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郝英(身份证号码:152701*********0327)名下。因无法提供刘*强与案外人郭*梅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刘志强与案外人郭*梅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