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鄂尔多*****司银泰支行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8-04 08:29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内0627执235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内0627执2350号文书,将康东坐落于杭锦路东、宝日陶亥街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鄂国用(2012)第00051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泰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30147)名下。因无法提供康东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现将康东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4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鄂尔多*******公司...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李*裁定过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