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刘*东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8-18 15:49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执恢242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06执恢242号之二文书,将鲁弘卫坐落于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3号街坊东方花园7号楼3单元304、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3号街坊东方花园7号楼22号(不动产权证书:109031100729)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正东(身份证号码:152701**********0914)名下。因无法提供鲁弘卫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鲁弘卫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109031100729)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