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李*利不动产他项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2-12-02 14:32
来源:
保存:
李*利(身份证号码:15270******0324)不慎将抵押于鄂市住房资金中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4305号)丢失。
鄂市住房资金中心出具了同意注销抵押的相关证明。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李*利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李*利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