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12-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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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执0627执恢14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执恢147号文书,将刘俊坐落于东胜区吉劳庆北路7-11(不动产权证书:109021100827)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李*军(身份证号码:152701******0330)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200477)。因无法提供刘*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109021100827)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9041200477)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