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泽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3-01-29 15:36   来源:    保存:

刘*泽(身份证号:612722*******0272)不慎将坐落于康巴什新区西纬六路北康城住宅小区5号楼1单元301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109021506071号)遗失。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刘*泽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刘*泽不动产权证书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003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9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尚*树不动产权证书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