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陈治荣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3-31 16:02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2执22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2执255号文书,将周桂莺(周桂英)坐落于东胜区那日松北路4号街坊东园新村2号楼2单元303室及3号楼1层12车库(不动产权证书:27059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陈治荣(身份证号码:15062********214)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003505号)。因无法提供周桂英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周桂英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