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焦彦峰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4-2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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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02执恢1922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恢1922号文书,将李欣坐落于东胜区大桥路37号街坊大磊馨视界小区17号楼1单元1102(不动产权证书:10493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焦彦峰(身份证号码:15*******337)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301846号)。因无法提供李欣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李欣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