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谷溥鑫房屋他项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3-04-2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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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溥鑫(身份证号码152701*******694)不慎将抵押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不动产他项证明:蒙房他证鄂字第109041101079号)遗失。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出具了同意注销抵押的相关证明。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谷溥鑫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谷溥鑫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他项证明:蒙房他证鄂字第109041101079号)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