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詹继华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3-03-0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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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平将位于鄂尔多斯东街24号街坊3号楼3单元506(不动产权证书:109021605796号)的不动产所有权利转移至詹继华(身份证号:1527011*******41X)名下。因当时未执行房地一体登记,仅办理了房屋转移手续,未办理土地转移手续,现无法收回张永平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案卷号710号),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现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作废张永平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发布公告,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张永平原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