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忠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5-04 15:14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内06执8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内06执88号文书,将赵永强坐落于东胜区杭锦南路12号街坊7号楼4单元501(不动产权证书: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10903150587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王忠(身份证号码:152**********4216)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503301)。因无法提供赵永强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赵永强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4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王哲不动产权利...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 鄂尔多斯农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