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树坪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5-2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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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7执恢64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7执恢64号文书,将刘俊霞坐落于东胜区杭锦北路25号街坊盘恒5号景观小区12号楼A座6层611(不动产权证书:111532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树坪(身份证号码:152******834)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312458号)。因无法提供刘俊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刘俊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