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鹏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6-1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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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25执32号之九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25执32号。将被执行人马荟茹名下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景山路8号万正金地铭苑小区2号楼1单元1402室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刘志鹏(身份证号:1504301984*****533)名下,因无法提供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20623号)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