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俊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6-1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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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27执恢41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27执恢416号文书,将杨慧贤坐落于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12号街坊1号楼1-2层11(不动产权证书:109021200880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高俊(身份证号码:1527231986*****416)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311207号)。因无法提供杨慧贤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杨慧贤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109021200880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9041311207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