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严卫东裁定过户的公告

依据《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7执335号及《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7执335号文书,将严卫东坐落于东胜区校园路1号街坊29号楼3单元101(不动产权证书:048412)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贺韬达(身份证号码:15272519*****10016)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836号)。因无法提供严卫东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048412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836号)作废。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严卫东申请转移登记涉及作废严卫东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发布遗失作废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严卫东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048412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836号)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