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梁栋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7-05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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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02执1479号之二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1479号之二文书,将刘琴坐落于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街坊1号楼B703(不动产权证书:067016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梁栋(身份证号码:15272219*****57101)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13294号)。因无法提供刘琴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刘琴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067016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20113294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