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泽川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7-1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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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02执恢1770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恢1770之一。将被执行人何继林名下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南路13号豪景公馆小区5号楼2单元1003室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刘泽川(身份证号:1527231998*****913)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大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大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72822号)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