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邬伟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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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204执恢257号之七及《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204执恢257号之七文书,将刘五小,王莲女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7844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邬伟(身份证号码:152701*****224218)名下。因无法提供刘五小,王莲女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刘五小,王莲女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