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文清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04 15:35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29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294号。将被执行人田永利名下位于******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刘文清(身份证号:152701****34)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蒙(2020)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52963号)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4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丽萍裁定过户的公告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赵水桃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