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郝玉福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08 15:37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612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2023)内0602执恢612号之一,将被执行人孙海峰名下的坐落于******(产权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42530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郝玉福(身份证号码:152701******50932)名下。因无法提供包头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包头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8575003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