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彭吉每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11 10:14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0627执恢440之三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0627执恢440之三将被执行人郭二军所有的登记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于*******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彭吉每(身份证号:511181*****943)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5428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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